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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最近時常想起
新生訓練那一天
我們系主任對我們說的一番話

"你們對法律有興趣嗎?"
"應該不是吧?"
"因為你們根本沒有接觸過法律呢!"
"那你們為什麼會說自己喜歡法律呢?"
"那只是你們對於公平跟正義的一種憧憬罷了!!"
"所以 現在在大學的四年裡 你們只不過是接觸到法律的皮毛而已"
"等到你畢業 才有資格講你為什麼喜歡法律!喜歡什麼法律?"

聽他說完
我稍微回想一下自己選擇念法的原因
好像真是如此!
我對於公平及正義的確有一種憧憬
不管那種憧憬是否有益於社會
或者是對於我自己
其實我也不太清楚

所以
我得好好的利用這四年
找出我對法律的興趣
及對哪一方面的法律更有意願去研究
而不是一堆狗屁的正義及公平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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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川魷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